【加州】上诉法院裁定:洛杉矶县警长局局长无权未经监事会批准与被解雇警员达成复职协议
要点速读
- 加州第二上诉区法院2026年10月30日裁定警长局局长无权未经监事会批准达成复职协议
- 三名警员2017年前后被解雇,2019年与局长达成协议,监事会从未批准
- 警员及工会ALADS于2019年12月起诉,初审法院2025年7月驳回该案
加州第二上诉区法院于2026年10月30日提交裁决,认为洛杉矶县警长局(Los Angeles County Sheriff's Department)的局长在未获监事会批准的情况下,不能与被解雇的警员达成复职协议。三名警员2017年前后因涉嫌不当行为被解雇,2019年在申诉期间分别与局长达成协议,监事会从未批准。警员及工会ALADS于2019年12月起诉,要求执行协议;2025年7月初审法院驳回了该案。
雇主要做的事
- 公共部门雇主可核对复职或和解协议是否已取得有权机构批准
政策信息
- 辖区
- 加州
- 状态
- 法院裁决
- 生效日
- —
- 适用雇主
- 洛杉矶县及其警长局
- 官方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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