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USCIS提议取消H-1B、L-1等非移民工作者失业后的60天宽限期
要点速读
- 拟议规则将取消H-1B、H-1B1、E-1、E-2、E-3、L-1、O-1和TN工作者的60天宽限期
- 宽限期自2017年起实行
- USCIS称此举可减少行政负担,并承认会增加遣返程序,提案目前仍处于提议阶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于9月11日发布拟议规则通知(Notice of Proposed Rulemaking)。若获通过,H-1B、H-1B1、E-1、E-2、E-3、L-1、O-1和TN身份工作者失业后享有的60天宽限期将被取消,该宽限期自2017年起实行。USCIS称此举可使法规与以在职为基础的法定要求更一致,并减少行政负担,同时承认会增加遣返程序(removal proceedings)。该提案目前仍处于提议阶段,尚未生效。
雇主要做的事
- 评估现有非移民员工的离职后过渡安排,关注若取消宽限期的影响
- 在员工离职流程中提前告知其身份相关的时限规定
政策信息
- 辖区
- 联邦
- 状态
- 拟议规则
- 生效日
- —
- 适用雇主
- 雇用H-1B、L-1、O-1、TN等非移民工作者的美国雇主
- 官方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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